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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哪些是危房

更新时间:2025-01-12 20:50:06

经鉴定确认,龙游县城区以下房屋被认定为D级危房:

1. 大北门外11号

2. 新一路13号(现为新一路63号、原土厂公司宿舍)

3. 文新2号楼

4. 鸡鸣路146号

5. 其他22幢房屋(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这些D级危房不得居住使用,不得出租他人使用,停止办理工商登记,暂停交易登记。D级危房产权人或使用人须于2017年6月8日前自行搬离避险,对搬离避险人员依照龙政发【2017】62号文件给予临时过渡补助。

建议:

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尽快搬离并寻求政府提供的临时过渡补助。

相关部门应继续监控这些危房,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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