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哪些是危房
更新时间:2025-01-12 20:50:06
经鉴定确认,龙游县城区以下房屋被认定为D级危房:
1. 大北门外11号
2. 新一路13号(现为新一路63号、原土厂公司宿舍)
3. 文新2号楼
4. 鸡鸣路146号
5. 其他22幢房屋(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这些D级危房不得居住使用,不得出租他人使用,停止办理工商登记,暂停交易登记。D级危房产权人或使用人须于2017年6月8日前自行搬离避险,对搬离避险人员依照龙政发【2017】62号文件给予临时过渡补助。
建议:
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尽快搬离并寻求政府提供的临时过渡补助。
相关部门应继续监控这些危房,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