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办理药店
更新时间:2025-01-06 16:33:00
申请办理药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人员资质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营业场所
主线城市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与相邻药店相距300米以上;县城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乡镇下的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有仓库)。
申请资料
需提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办理流程
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提交上述资料后,药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审核通过后,药店将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然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其他证件
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
如果销售医械或保健品,还需要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
药店办证较为麻烦,经营者可以选择加盟连锁店的方式,这样能较快进入医药零售市场。
新开的药店必须要进行GSP认证,即必须得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运作。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提前规划好药店的选址和装修,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提交申请前完成所有证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