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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原告该准备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2 02:42:40

原告在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法院材料

受理案件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诉讼费预交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证据材料

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证据原件(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和物品)

证据目录和材料

如果证人出庭,需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授权文件

如果委托他人出庭,需要准备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内容、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并附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交律所公函(原件)和律师证(提交法院核对后提交律师证复印件),推荐函(原件)和法律工作者证(提交法院核对后提交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庭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出庭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出庭需提交推荐函。

其他辅助材料

开庭笔录纸笔。

如果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进行鉴定,应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收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后,需在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提前到达法院,通过安检后出示传票,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座。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其他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以上是原告在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确保顺利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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