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该准备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2 02:42:40
原告在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法院材料
受理案件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诉讼费预交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证据材料
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证据原件(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和物品)
证据目录和材料
如果证人出庭,需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授权文件
如果委托他人出庭,需要准备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内容、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并附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交律所公函(原件)和律师证(提交法院核对后提交律师证复印件),推荐函(原件)和法律工作者证(提交法院核对后提交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庭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出庭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出庭需提交推荐函。
其他辅助材料
开庭笔录纸笔。
如果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进行鉴定,应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收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后,需在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提前到达法院,通过安检后出示传票,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座。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其他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以上是原告在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确保顺利进行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