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5-01-12 19:21:05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或共同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如版权费、专利费等,也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首先尝试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