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伙同妻子虚假转让财产,在法律威慑下主动履行赔偿款4万元
更新时间:2025-05-12 00:11:00
近日,延川法院通过“拒执罪”刑事移送程序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款4万元

据悉,郝某诉林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林某赔偿郝某损失4万元。该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郝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林某因其他治安事件/聚众赌博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法官随即前往看守所与林某谈话,要求林某如实申报财产,林某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据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显示,其名下有一辆轿车,在法官释法说理下,林某最终承认确有车辆。但后续执行干警在延安市车管并未查询到该车辆信息,无法查封。经调查,在执行法官与林某谈话的次日,该车辆就被转至林妻潘某名下,潘某又迅速将该车辆以11.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第三人。被执行人林某伙同妻子潘某虚假转让财产,又转卖给第三人,致使该案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

延川法院随即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延川县公安局,建议对林某、潘某两人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对林某、潘某进行谈话,并向林某阐明拒不履行义务面临的严重后果……面对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原本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林某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即主动交来4万元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