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更新时间:2025-01-12 17:4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如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这些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体现了赠与人对个人意愿的尊重与法律对遗嘱自由的保障。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确保在婚姻关系中,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和专属性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