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的监督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09 22:31:25
纪检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并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 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 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
5. 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出台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 参与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7. 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8. 对分管单位额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实施全面监督。
9. 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及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视。
10. 管理和考察内控审计部的日常。
11. 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12. 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13. 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14. 监督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处理违纪行为、受理申诉、推动廉政建设等。
这些职责体现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