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办离婚证
更新时间:2025-01-10 10:5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离婚证的时间安排如下: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申请离婚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工作日限制:
申请离婚证的工作日通常是周一至周五,民政局不受理周六和周日的业务。
上班时间:
民政局的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总结来说,办理离婚证的时间是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且必须在工作日,民政局的上班时间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方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民政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