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入股市比例再提高
更新时间:2025-04-08 17:05:00
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最核心的内容为进一步上调了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
《通知》简化了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其他内容还包括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此举通过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鼓励险资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入市,增加长期资金在资本市场的占比,促进资本市场结构优化,用以减少市场短期波动,提升市场内在稳定性。
政策演变
2010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2014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权益类资产余额占比提高至30%。
2020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分为七个档位,并划定相应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限制,最高可达到上季末总资产的45%。
2025年4月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
文|记者 程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