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家三口被撞案当庭未判,廖某某被控危害公共安全
更新时间:2025-04-15 14:40: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苗 刘志坤
4月15日,“江西一家三口被撞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持续了近四个半小时,未当庭宣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此前报道,2024年10月2日,时年20岁的廖某某驾驶特斯拉轿车沿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通过梨树园红绿灯后猛踩油门,严重超速。车辆行驶至昌江大道珠山人民法院门口路段时撞上过马路的一家三口,最终导致一家三口死亡。
同年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后,肇事者廖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
“我们这次只打刑事,不打民事。”在开庭前,逝者家属胡女士曾表示,希望廖某某得到严惩。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诉方认为,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