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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

更新时间:2025-05-08 13:10:00

文/汪俐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5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详解这部创下多个“第一次”的重要法律。

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王振江表示,徒法不足以自行。希望各地区、各部门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为契机,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完整、准确、全面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解读工作,落实好法律相关要求,推动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协调各种支持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依法保护好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表示,这次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治意义上讲,这是有创新意义的。同时,与宪法的很多规定也是贯通的、是衔接的,也是宪法有效落实的一个法治保障。

他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第一条中明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两个毫不动摇”,就是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民营经济促进法。

同时,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定位,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在法律中明确这个定位,是党中央的科学判断,是社会的共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王瑞贺说,制定这部法律充分表明,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

国家发改委:保障对民营企业非禁即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

比如,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

比如,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

比如,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全国工商联: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出台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表示,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助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还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的广阔空间。

方光华表示,全国工商联还要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优化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民营企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司法执法部门优化配套措施,规范执法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我们把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上,立足行业产业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

在近年来民营企业表现亮眼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首先是促进投融资结合。我们正在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支持投资科技创新企业,目前已经设立了74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另外,在18个试点城市落地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支持科技企业畅通资本循环。

其次是创新增信方式。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优化知识产权的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专项担保。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0%。

再有就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面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开展了两项保险补偿试点,目前已经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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