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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6-17 17:58:18


一、现金支票有效期的法律规定

现金支票虽然可以代替现金交易,但是它属于一种即期支付工具,有效期也是很短的。

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现金支票的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二、如何理解现金支票的有效期

这里解释两个概念:

1、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也就是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支付时效: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十个自然工作日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有了这两个概念就不难理解现金支票的有效期了。

三、如何计算现金支票有效期

说起现金支票的有效期,就必须从其出票日期开始算。

计算方法如下:从签发支票的翌日开始算起,顺延十个自然日(这里日期首尾只能算一天)。当遇到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时,都需要顺延,也就是说休息几天就顺延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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