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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军嫂有什么政策

更新时间:2025-01-10 01:08:03

军嫂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中国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多种优待政策,主要包括:

经济补贴

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固定发放,如500元。

随军补助:根据地区不同,每月约1000~2500元。

两地分居费:若军人与配偶分居两地,每月约1000元,国外执行任务则增发至1500元/月。

搬家补助:因工作或任务需要搬家时,可领取基本工资作为补助。

租房补助:约1500元左右。

保教费:现役军官、军士的子女可享受每个孩子每月500元的补助。

赡养金:年满60周岁的长辈,每月可领取600元。

医疗优待

免费医疗:军嫂及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军队免费或减免医疗政策。

医疗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及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享受家属医疗补助费待遇。

探亲待遇

探亲路费报销: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

其他社会福利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使用通讯设备、免费享受体检等服务。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为没有就业随军配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

就业安置

人事部门在编制范围和人员计划内优先做好相应安置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推荐和指导。

其他

物业费报销:根据职级不同发放,如营职约180元,团职约200元。

保险费用:随军未就业的军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将由部队缴纳。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直接咨询所在部队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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