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户口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4-12-30 20:14:27
在赣州办理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户口登记
在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新生儿需在出生一年内进行登记,超过一年则需要审批。
所需材料
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特殊情况下的落户
中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户口簿》及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凭县、市(区)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本人《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手续。
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
离婚户口迁移。
居住直系亲属房屋户口迁移。
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双亡等原因投靠扶养或供养关系亲属的户口迁移。
收养具有本市户的婴儿、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外市生源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择业或就业的户口迁移。
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提供被投靠人房产证、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