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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户口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4-12-30 20:14:27

在赣州办理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户口登记

在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新生儿需在出生一年内进行登记,超过一年则需要审批。

所需材料

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特殊情况下的落户

中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户口簿》及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凭县、市(区)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本人《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手续。

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

离婚户口迁移。

居住直系亲属房屋户口迁移。

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双亡等原因投靠扶养或供养关系亲属的户口迁移。

收养具有本市户的婴儿、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外市生源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在我市择业或就业的户口迁移。

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提供被投靠人房产证、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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