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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哪些权利

更新时间:2025-01-12 18:05:36

个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基本民事权利和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两大类。

基本民事权利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五章的规定,自然人享有以下七种基本民事权利:

人格权 :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权等。

身份权:

基于特定的亲属身份产生的权利,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夫妻间的配偶权、父母与子女间的赡养权等。

物权:

自然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

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政治权利:

包括选举权、表达权、民主管理权和监督权。

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权: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人格尊严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通信自由权:通信不受干涉的自由。

住宅安全权: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财产权利:

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有获得劳动机会和适当报酬的权利。

休息权:有休息的权利。

社会保障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有受教育的权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包括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妇女保护权: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建议

了解并尊重这些权利是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基础。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不侵犯他人权益,并在受到侵害时寻求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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