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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5-01-10 07:44:38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父母双亡的儿童或未成年人,且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孤儿的认定条件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孤儿认定条件:

1. 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或婴幼儿;

2. 服刑人员子女;

3. 户籍留守儿童;

4. 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5. 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收养人条件:

1. 年龄满30周岁;

2. 有经济能力,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3.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4.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年满18岁但无生活保障的在校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有关生活保障。

收养孤儿时,如收养人年龄满30周岁且有经济能力,即使有一名子女也可以收养孤儿。

收养孤儿时,收养人应得到被收养人监护人的同意,除非被收养人已满14周岁且同意。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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