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受理
“受理”一词通常用于描述一个机构或个人接受并处理某个请求、申诉或案件的过程。以下是关于不同情境下“受理”的定义和流程:
行政复议受理
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派出所受理案件
派出所受理案件成功的标志包括:
详细记录报案人提供的案件相关信息及经过;
开具报案回执表示已正式受理;
初步审核是否满足立案标准。若达标则启动立案流程,展开下一步调查工作。部分简单矛盾或轻微违规可能暂时未予立案,但也会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并向报案人通报结果与进展。
法院受理案件
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正式接收当事人递交的申请,如人身保护令,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在相关系统中显示受理状态时,该申请即被视为已依法合规受理。法院将依据提供的证据资料及当事人所面临的危险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裁决。通常,当事人会在有限时间内收到法院关于申请受理的确切通知或其他相关反馈信息。
立案
立案包括民事立案、刑事立案和行政立案三种范围。民事立案的条件通常包括:
原告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告明确;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理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受理”是一个涵盖多个法律领域的概念,具体流程和要求因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受理机构而异。通常,受理意味着申请或案件已被正式接受,并进入相应的审查或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