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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怎么赔付标准

更新时间:2025-01-06 09:48:46

社保工伤的赔付标准主要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赔付项目及标准: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

根据当地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按日计算,用于补贴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

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因伤情需要转往外地治疗,产生的合理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根据伤残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住院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康复性治疗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康复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些标准适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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