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怎么申请(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 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 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需提交给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申请家庭推举成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申请家庭推举成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根据该条规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住所证明;(二)家庭关系证明;(三)与拟被推举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或者子女关系证明;(四)与拟被推举人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与拟被推举人的血缘关系证明;(五)社会关系证明;(六)其他能够证明拟被推举人与拟被推举人关系的材料。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虚假、伪造、不实或者不完整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或者不予承认。
综上所述,申请家庭推举成员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家庭关系证明、与拟被推举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或者子女关系证明、与拟被推举人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与拟被推举人的血缘关系证明、社会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拟被推举人与拟被推举人关系的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家庭推举成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申请人需要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