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逃逸如何规定
关于行车逃逸的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以下是具体规定:
行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如果逃离现场,即使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面临以下处罚:
罚款:一般为200元至2000元不等。
扣分:一次性记12分。
吊销驾照: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吊销驾驶证,甚至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刑事责任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人员伤亡,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其中,逃逸行为本身会被视为情节加重因素,可能导致更高的刑罚:
拘役或有期徒刑:根据事故后果,刑期可能从数月到7年以上不等。
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之外,还需对受害者或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
加重处罚的连锁反应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肇事逃逸行为往往让案件性质更加恶劣。即使逃逸者最终自首,也难以完全减轻处罚。警方的技术手段日益先进,通过现场监控、电子警察、目击者口供等多方取证,肇事逃逸几乎无所遁形。此外,部分地区已经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
具体处罚标准
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逃逸的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肇事逃逸需满足以下要件: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