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扣除什么意思(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错误)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一、扣除范围
1.学前教育:年满3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含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入学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育);
(2)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关键:学前教育,年满3岁就就可以扣;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
注1:能否享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关键看学籍是否保留
(1)寒暑假、休学(非因本人主观原因)、参军期间学籍保留,享受扣除。
(2)连续入学中间有学籍中断,中断期间可以继续享受。
情形1:同一年度,受教育阶段不同,新增子女教育信息
例如:6月高中毕业,9月进入大学学习,7月、8月可以继续享受扣除,前后属于两个教育阶段,在9月新增一条高等教育阶段的子女教育信息,同一个子女同一年有两条子女教育信息(不要直接修改原教育信息)。
情形2:同一年度,受教育阶段相同,当年无需修改子女教育信息
例如:6月本科毕业,大四考研或者保研成功,9月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7月、8月可以继续享受扣除,前后属于一个教育阶段,当年无需修改子女教育信息,或只修改学校名称,在年底结转到下一年度后再进行修改。
情形3:学籍终止,修改子女教育信息
例如:6月本科毕业,备考研究生,备考期间因学籍中断,备考期间不能享受扣除,应当在本科教育结束当月,修改教育信息,录入“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注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区别
子女教育指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指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
情形1: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一般由父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高等教育阶段,二选一,可以由父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如果子女自己取得综合所得项目,也可以由子女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月),可以站在整个家庭纳税负担的角度考虑由谁扣除。
情形2:子女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1)本科及以下,二选一,可以选择由父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由子女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只能由纳税人本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二、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注:子女多重扣除主体确定:协商。离异重组家庭一个孩子可能存在4个父母,谁扣,协商,一个孩子2000元最多两人扣。
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023年1月1日起,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的发文日期2023年8月28日,但享受时间从2023年1月1号开始。
四、税务部门公布虚假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情形
1.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无子女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多填报子女。
2.夫妻双方重复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2000元定额,夫妻双方均填报100%扣除,重复填报。
注:合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不要轻信退税秘籍,影响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