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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怎么开具

更新时间:2025-01-04 20:39:53

开具未婚证明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前往居委会或村委会

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未婚的介绍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公章。

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携带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填写申请表格

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填写未婚证明的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准备的文件提交给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

工作人员会进行网上填写并出具未婚证明。

核对信息

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无误后,即可领取未婚证明。

请注意,根据最新的规定,民政部门可能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在办理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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