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怎么开具
更新时间:2025-01-04 20:39:53
开具未婚证明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原件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前往居委会或村委会
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未婚的介绍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公章。
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携带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填写申请表格
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填写未婚证明的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准备的文件提交给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
工作人员会进行网上填写并出具未婚证明。
核对信息
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无误后,即可领取未婚证明。
请注意,根据最新的规定,民政部门可能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在办理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