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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怎么选

更新时间:2025-01-04 19:53:34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公告选任:

法院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选任公告,明确选任条件和程序。

自愿报名:

符合选任条件的公民自愿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

资格审查:

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基本情况。

社会公示:

通过媒体公示拟任命的陪审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任命颁证:

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任命,并举行颁证仪式。

建立档案:

对任命的陪审员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和业绩考核。

选任条件通常包括:

年满28周岁;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选任方式主要有:

个人申请;

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相关规定,选任工作应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高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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