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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作废

更新时间:2025-01-06 16:22:18

离婚协议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作废的。以下是作废离婚协议的主要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协议,以替代之前的离婚协议。这份新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而原离婚协议则自动作废。

诉讼途径

如果一方认为原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原离婚协议。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协议存在可撤销的事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若判决撤销原离婚协议,原协议即作废。

协议内容违法

如果离婚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后发现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就新发现的财产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进行分割,此时原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可能需要相应调整。

协议生效后的作废

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便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作废。但是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当事人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此期限,法院将不予受理。

建议

协商解决: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双方协商一致是作废离婚协议最简单且有效的方式。

收集证据:如果需要通过诉讼途径作废离婚协议,务必收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

法律咨询: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所有行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

通过上述方式,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作废离婚协议,并确保新的协议或变更内容得到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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