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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怎么拖

更新时间:2025-01-06 16:46:47

在仲裁案件中,如果想要拖延时间,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管辖异议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没有仲裁协议。

理由可能包括非本人签署、仲裁条款约束范围不包括申请人提出的本案仲裁、格式条款、仲裁合意不明确等。

这个程序一般需要两至三个月时间。

申请鉴定

利用笔迹鉴定、印章真实性鉴定等手段。

鉴定过程从确定鉴定、选定鉴定机构、确认鉴定范围、提交鉴定资料、作出鉴定报告等到最终鉴定意见出来,至少可以拖到4-6个月时间。

申请仲裁院调查取证

仲裁院处理此类申请需要约15天时间。

提交大量文件和证据

拖延整个程序的进程。

提出各种复杂的问题和要求,需要长时间的审查和决定。

请求延期听证会或庭审

以争取更多时间来准备自己的辩护。

向法院提交复杂的附加请求

如证人出庭或补充材料,以进一步延长程序。

特殊情况下的延期申请

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方法可以用于拖延时间,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并且不能故意拖延。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供充分且合理的解释说明。故意拖延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声誉及仲裁最终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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