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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指的是谁(债务人都享有哪些权利)

更新时间:2024-10-29 09:04:46

在债务关系中,通常会涉及到两方,即债务人和债权人。前者作为借钱的一方,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作为债权人,同样有权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他具体都享有哪些权利呢?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免除债务


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2、债权转让


债权全部或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或成为合同债权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3、代位权


它是《合同法》中新确立的重要制度,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4、撤销权


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谓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债务人都享有哪些权利,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或者需要相关帮助,可以寻找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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