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怎么判的
更新时间:2025-01-05 09:35:38
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因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具体判决如下:
快播公司:
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
王欣: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张克东: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吴铭: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牛文举: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该判决是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公开审理后做出的,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铭不服提起上诉,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