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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录音需要什么

更新时间:2025-01-11 18:41:10

在官司中,录音证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合法性:

录音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使用手机或录音笔录音通常是合法的,但如果使用窃听器、针孔摄像头或手机监听软件等具有窃听性质的设备,则录音会被认定为违法取得,不会被采纳。

场所和时间:

录音的地点应选择安静、合法的场所,确保对话清晰可辨。录音时间应尽早取证,越早进行录音取证,取证对象越无防备心理。

完整性:

录音内容要保持完整,不能进行删剪。如果录音太长,可以选取部分内容整理成文字,但必须注明起止时间。

原始载体:

提交录音作为证据时,需要同时提交保存有录音的光盘和录音文字稿。文字稿应完整、清晰,包含对话人的姓名、身份和录音时间,并按照对话形式整理。

内容相关性:

录音内容必须与案件相关,能够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录音中应包含对话人的称呼、对话主要内容、含标的的具体数额等关键信息。

真实性: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辑、修改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真实、连贯。如果录音是真实的,但经过技术剪辑,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提交方式:

向法院提交录音证据时,需要将录音刻录成光盘,并提供录音证据的文字版和复制的U盘(光盘)。文字版便于法官明确录音内容。

综上所述,官司录音需要注意合法取得、选择合适的场所和时间、保持内容完整、提供原始载体和文字稿、确保内容相关性和真实性,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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